【导语】:本文将为您带来户口登记变更更正出生日期的指南,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。
户口登记(变更更正出生日期)
事项名称:
户口登记(变更更正出生日期)
设定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(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自1958年1月9日起施行)第17条
申请条件:
无限制条件
办理材料:
1、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(含变更原因,自愿承担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等);(原件拟留)
2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或《出生证》;(审核原件,留存复印件一份)
3、户口登记机关原始登记凭证、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(审核原件,留存复印件一份);
4、单位职工、公务员还需凭组织、人事部门证明(原件拟留)或档案中职工原始登记表(审核原件,留存复印件一份);
5、出生地居(村)民委员会证明材料,以及责任区民警实地调查报告(原件拟留);
6、第三次人口普查证明材料。
办理时间:
法定时限:无法定时限
承诺时限:30个工作日
周一至周五,节假日除外,夏天8:00-12:00 15:00-18:00冬天8:00-12:00 14:30-17:30
办理地点:
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(户籍所在派出所)
联系电话:
电话:0715-8172772
收费标准:不收费
办理流程:
1、申请人持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审核;
2、户籍地派出所审核同意后到申请人户籍地县(市、区)公安局(分局)审批;
3、户籍地县(市、区)公安局(分局)审批同意后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