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导语】:2015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招生方案出炉啦!根据《咸宁市2015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法》规定,结合工作实际,特制定我校2015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。
根据《咸宁市2015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法》规定,结合工作实际,特制定我校2015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。
一招生范围及招生对象
【招生对象】招收范围内常住居民适龄儿童少年(小学一年级和七年级)。常住居民为2015年7月31日之前购买住房有房产证并且实际入住的居民。
【招生范围】咸宁大道以北(市卫校至鄂南高中),金桂路以南(银泉大道与金桂路交汇处至金桂路与旗鼓大道交汇处),银泉大道以东(银泉大道与咸宁大道交汇处至银泉大道与金桂路交汇处),旗鼓大道以西(旗鼓大道与金桂路交汇处至旗鼓大道与贺胜路交汇处)和贺胜路(旗鼓大道与贺胜路交汇处至贺胜路与咸宁大道交汇处)以西,不包含范围内小产权房。
二招生程序
(一)信息采集
8月20~23日片区范围内的常住居民请带齐证明材料(户口簿、房产证、幼儿园毕业证、健康证、小学毕业证、水电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)到学校完成信息采集。
【工作时间】
上午8:00-11:30;下午3:00-5:30
【信息采集流程图】家长凭幼儿园毕业证和小学毕业证在指定的区域排队领取报名号。(一年级:上午200个号,下午100个号;七年级:上午100个号,下午100个号)
根据报名号顺序每20人一组进入校园在指定教室完成信息采集。
工作人员按报名号顺序初审。
【初审内容】年龄、片区、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
(二)审核录取
1、8月24至27日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复审,并将复审结果上报市招生办公室复核。
2、8月28日公示一年级和七年级录取学生名单。并领取入学通知书。凭入学通知书报名缴费。(注:本校六年级的学生可以直接到校报名但要参加分班考试)
3、8月30日录取学生到校参加分班测试。
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联系电话:
0715-8106811(8月20号起接受咨询)